池州主城区商用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隐患“动态清零”

安徽网池州消息 为规范餐饮用户燃气使用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池州港华持续加大对商业用户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隐患的整改力度。8月14日下午,随着池州主城区一酒店燃气灶具熄火保护装置安装顺利通过检测,池州主城区商用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安全隐患至此清零。

池州港华综合客服员许利萍介绍,商用燃气具熄火保护装置与居民燃气具熄火保护装置具有同样性能,能够检测燃气灶具熄火状态,并自动将阀门关闭,防止燃气泄漏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标准,GB35848-2018《商业燃气燃烧器具》、GB55009-202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商用燃气灶具必须有熄火保护装置。

为加快推进商业用户的灶具按规范加装熄火保护装置,池州港华自2019年就已开始引导新增商业用户使用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商业炉具,但仍有部分存量商业用户使用的是未带熄火保护装置的商业炉具,存在隐患风险。

许利萍介绍:“主要是加装熄火保护装置的费用问题,在整治行动初期,商户整改积极性不高。”为此,池州港华工作人员对未加装灶具熄火保护的商业用户主动上门宣传,普及商用灶具安装熄火保护装置的相关法律及规范,介绍熄火保护装置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持续督促其加装整改并对加装方案和过程给予指导。

“此外,公司还转变工作思路,优先从政府、企事业单位着手动员相关用户主动改造,最后根据其他商业用户灶具的数量以及其经济承受能力量身定制整改方案,给予充分整改时间,分批次逐步加装熄火保护装置,减轻了商户的经济压力。” 许利萍介绍说。据统计,2024年该公司针对商业灶具无熄火保护隐患整改共计244户,目前主城区1000余户商业用户灶具均配置了合格的熄火保护装置,实现了该隐患“动态清零”目标。

据悉,下一阶段,池州港华将着力开展工商用户可燃气体报警器过期未检定隐患排查整治,守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燃气安全底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池州港华提醒广大工商用户务必重视并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校定,以保证其性能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孟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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