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骑电动车不戴头盔暂不罚款 要求拆除雨棚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5月20日,池州市青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关于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通告。

通告显示,从2020年5月20日起至5月31日为该县电动车违规加装雨棚自拆阶段,要求电动车车主自行拆除违规加装的雨棚,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6月1日起,凡上路行驶的电动车如发现违规加装雨棚,一律予以现场强制拆除,对电动车骑乘人员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依法进行查纠。

青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还将集中查处摩托车未规范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未规范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通告还显示,从6月1日起,青阳县城区电子警察系统将对驾、乘人员未规范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交警现场执勤人员将对摩托车驾驶人未规范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未规范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查处。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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