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不合理收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近日,池州市发改委发文,要求各县区发展改革委,九华山管委会经发处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不合理收费工作有关事项。其中要求各地按要求于11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内清理取消工作。
池州市发改委提出,清理取消水电气行业不合理收费工作是今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求各县区发改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职责,狠抓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快节奏、高标准、保质量地完成。
同时,该委还要求加强舆论宣传。各县区发改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创新舆论宣传思路、方式方法,做好舆论引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各地应按要求于11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内清理取消工作,并于12月5日前将清理取消结果书面报送池州市发展改革委(收费和价格管理科)。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