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消息 从今年6月1日起,池州市所有婚姻登记机关开始受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业务。
据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在安徽省内,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调整后,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且一方户籍在安徽省的,可以选择在省内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双方均为内地居民、户籍均不在安徽省但只要有一方经常居住地在安徽省,可以凭有效居住证件到发放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
记者注意到,一方为现役军人,非现役军人方为安徽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到省内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一方为现役军人,非现役军人方非安徽省常住户口但经常居住地在安徽省的,可以到非现役军人方在安徽省内的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