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据池州日报报道 6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庆丰主持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鸿、程国清、李用林、王家莹、纪良才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枞红、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曹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艳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池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会议要求,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实施;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法规批准后得到及时宣传实施、有效执行。

会议审议了《池州市爱国卫生条例(草案修改稿)》。会议要求,市人大法制委要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吸纳大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并继续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法规草案,按计划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会议审议了《池州市旅游垃圾管理办法(草案)》。会议要求,市人大法制委要充分吸纳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把《办法(草案)》修改好,真正体现“小切口”要求、“真管用”效果,按计划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实施养犬管理条例,在加强养犬管理、维护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条例实施取得较好成效。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做好养犬管理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法规得到正确有效执行。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机制,积极争创能源综合改革创新试点市,在推进能源和产业绿色转型、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等方面做了积极有效的工作。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精准施策,将推进“双碳”工作作为倒逼能源产业结构升级的强大动力,落实好能源综合改革创新试点各项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会议希望新任命的同志依法履职、勇于开拓、勤勉工作、不负重托。

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走访基层市人大代表提出了要求。会议强调,要统筹安排好工作,结合关于大兴调查研究工作安排,深入基层走访联系的市人大代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要注意改进作风,轻车简从,减少对基层工作的影响;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做好有关联络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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