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1单位5个人跻身全省推行林长制先进

据池州日报报道 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林长制办公室等单位联合发文,表彰全省推行林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池州市1单位和5个人榜上有名。

据了解,东至县林业局获评“全省推行林长制先进集体”;池州市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业自然保护站)站长、林长制工作科负责人张亚萍,石台县林业局林长股副股长、工程师杨立新,青阳县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臧毅明被授予“全省推行林长制先进工作者”称号;贵池区政府副区长何金华、九华山风景区九华乡党委书记许仁武被授予“全省推行林长制优秀林长”称号。

据了解,池州市自2017年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建立市、县、乡、村全覆盖的林长制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评价体系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将林长制改革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林长积极履职尽责,发现并解决生态保护和林业建设问题1500余个。


安徽网池州新闻相关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 池州,林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