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发布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

据池州新闻报道 3月31日下午,池州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4年度池州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

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2024年,新开户单位261家,净增单位134家;新开户职工0.98万人,净增职工0.17万人;实缴单位2642家,实缴职工9.86万人,缴存额21.2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34%、1.86%、3.62%。

截至2024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199.5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89%;缴存余额58.92亿元,同比增长11.02%。

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2024年,4.4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5.34亿元,同比增长2.68%。

截至2024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140.6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24%。

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1万笔8.7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53%、17.70%。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00亿元。

截至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25万笔98.00亿元,贷款余额43.3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4.94%、9.75%、6.6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3.54%,比上年末减少3.02个百分点。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

2024年,实现增值收益0.68亿元。

发布会还答复了大家关心的部分问题

一 近期,我市出台了哪些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

3月26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印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使用政策的通知》,主要是:

1.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其家庭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但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

2.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借款人及其配偶正常缴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调整至80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70万元。

3.对符合绿色建筑、智慧住宅、多子女家庭、新引进人才、高层次人才贷款政策的缴存人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原有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同时,取消对多子女家庭贷款“首次首套”的限制。

4.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可延长到主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可计算到68周岁,且不超过30年。

5.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80%时,借款申请人月均还款额占月收入的比例调整为0.6。

6.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二 2024年10月,我市出台了《池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管理办法》,灵活就业人员的范围是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有什么特点?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非全日制、新业态、临时性和弹性工作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等。总结起来,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管理具有灵活性和公平性的特点。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自愿缴存、灵活缴存、灵活使用”原则,体现了“宽进宽出”。“宽进”,放宽人员“身份”,打破就业形态及户籍的限制,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签订缴存协议后均可缴纳住房公积金;放宽人员“年龄”,18周岁(含)以上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都符合条件;放宽缴存方式,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市规定的月缴存额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月缴存金额,且每月均可申请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宽出”,未申请贷款或贷款已还清的,可随时终止缴存协议,自由退出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可提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资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后,可以与在职职工同等享有提取、贷款政策优惠,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仅可以年度结息,还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


安徽网池州新闻相关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 住房,公积金,缴存